历史文化学院
2020年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考生版)
一、进入复试考生的要求
1.按照学校复试分数线,每门专业课不得低于120分,且外语成绩60分,外语计入初试总成绩,占初试总成绩的20%。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差额比原则上为1:2;若不足复试差额比,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专项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3.关于调剂。若报考导师无上线考生,实行专业内调剂,一志愿录取完毕后,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历史文化学院博士招生复试时间如下:
复试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中国少数民族史 |
7月1日9:00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中国古代史 |
7月2日9:00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中国近现代史 |
7月2日14:30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专门史 |
7月3日9:00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三、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1.学院准备工作
(1)与复试考生建立联系,以专业为单位建立复试考生工作群。
(2)做好复试系统的调试工作,派专人协助复试技术保障组做好复试系统的调试和复试考生模拟测试等工作。
(3)身份确认。考生进入线上复试考场前(候场区),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进行对考生身份确认,考生应配合做好身份确认工作。
2.考生准备工作
(1)做好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等的准备和测试。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清晰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手机1部,根据个人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等设备。
(2)确保“双机位”正常运行。电脑用于登陆线上复试系统进行正面复试,正面摄像应保证考生双手在视频内可见。手机用于考生后方全场面试视频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手机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保证视频画面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复试前需要对复试空间进行360°展示。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开启任何无关程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
(3)确定安静明亮、不逆光的独立空间,防止复试过程中被干扰。
(4)选择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有线网络、WIFI、4G或5G网络中任选两种作为备选,“双机位”不要在同一种网络环境,手机话费充足,确保移动网络信号持续。
(5)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等。
四、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为综合面试。采取远程线上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查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注重学术能力、培养潜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复试满分为100分,不超过95分。
个别专业综合面试含专业外语或民族语内容。具体有专门史、中国古代史考核专业外语,中国少数民族史藏族历史方向含藏汉文翻译等。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办法
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
2.初试成绩: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专业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学院制定的复试分数线,外语计入初试成绩,占初试总成绩的20%。计分方式为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20%+(专业课成绩÷2)×80%。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
3.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4.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六、成绩公布
复试工作完成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拟录取名单。
学院网址http://history.muc.edu.cn/history/index.asp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不得人为中断网络,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否则按照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按照复试工作规程,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复试质量关。
2、实行复议制度。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2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邮箱:765561384@qq.com 电话:010-68932813
九、信息报送
7月10日17:00前学院向研招办提交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复试材料。
十、其它事宜
1.硕博连读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2.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3.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拟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4.进入复试考生需将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1)、学位或学籍认证材料(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MS或顺丰邮寄给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收件人:刘老师。 (电子版同时发到邮箱765561384@qq.com)
附件1:2020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2:相关认证报告的获取途径
历史文化学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