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晚上19:30—21:30,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邀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扎洛研究员,做了题为《活佛转世:西藏中世纪权力结构转型》的讲座,讲座由苍铭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苍铭教授介绍了扎洛研究员的基本情况和学术成就。讲座主要有四部分内容:一、藏传佛教寺庙权力的家族传承;二、佛教的“三身”理论、“那若六法”传播与活佛转世;三、从家族传承、法统传承到活佛转世制度;四、格鲁派活佛转世制度及其历史定制。
一、后弘期藏传佛教教派的形成与家族势力
10世纪后,藏传佛教进入后弘期(phyir dar),形成了西藏佛教的噶当派(bka’ gdams pa)、噶举派(bka’ brgyud pa)、萨迦派(sa skya pa)以及后来的格鲁派(dge lugs pa)等各教派。西藏佛教各教派的形成与各地领主势力十分密切,各方都有其各自的利益诉求和发展逻辑。
二、藏传佛教“三身”理论和“那若六法”
所谓“三身”指法身、报身与化身,“化身”的理论在大乘佛教
中,尤为重要,其是菩萨救度众生方便法门。11-13世纪,藏传佛教形成“四大八小”的局面,形成了“家族——法统”二元体制。萨迦派以“叔侄”传承,将宗教与家族巧妙的结合。其他教派也面临着宗教继承人问题,同时也要平衡与家族之间的矛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活佛转世在噶玛噶举派中诞生。活佛转世是佛教“三身”理论与“那若六法”之“中阴解脱”、“迁移法”二法之巧妙结合,既符合寺院发展之现实需求,也符合大乘佛教的教义阐释。
三、“那若六法”的传播与活佛转世的出现
随着噶举派“那若六法”的广泛,活佛转世的理论与实践逐渐为藏传佛教各教派采用。活佛转世作为寺院的权力继承的优点有:
1.摆脱家族势力的控制,确保寺院的财产和利益不被瓜分和侵吞;
2.扩大权力继承人的选择范围,平衡与家族势力的矛盾;
3.将继承人培养成寺院所需要的角色。
在此转型的过程中,止贡噶举派遇到了挑战,其转型十分艰难。后起之秀的格鲁派在活佛转世过程中,表现得十分成功,逐渐形成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大活佛转世系统。
四、格鲁派的活佛转世制度及其历史定制
格鲁派自第二世达赖喇嘛,开始采用活佛转世制度,以其严格的戒律赢得西藏社会的广泛支持,后来借助蒙古势力,逐渐成为藏传佛教的第一大教派。1652年,顺治皇帝召请五世达赖喇嘛进京觐见,册封“达赖喇嘛”封号。清朝历代皇帝十分重视藏传佛教,正所谓“兴黄教以安众蒙古”是也。1792年,清廷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确立“金瓶掣签”制度,活佛转世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并成为历史定制。
从历史学和政治学的角度来看,活佛转世反映了社会思潮的变化,西藏政治的合法性从家族血统和实力等逐渐以宗教神圣性所取代。权力的合法性问题是政治学核心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藏传佛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成为必然。
最后,苍铭教授对讲座做了精准的点评,同学们也踊跃互动和讨论。
供稿 严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