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题为《家国一体:明末外戚刘氏家族的命运》的论文中,彭勇教授认为,中国古代“国”与“家”的关系是一个宏大的议题。对传统中国政治伦理中“家天下”“家国一体”和“家国同构”的特征,尽管学者们有不同的理解,但都无法完全否认它们的存在。自周代以来,宗法关系(“家”)在王朝运行体制(“国”)中始终处于重要地位,即便王朝国家进入帝制时代,皇权专制不断加强,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也不断被纳入国家制度体系之中,而宗法组织在基层社会仍然发挥着持久而强劲的影响,但“皇权下县”已是不争的事实,“家”和“国”之间维持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以崇祯皇帝生母的娘家、外戚海州刘氏家族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养赡田的拨付与明代国家田地的管理、捐资济困与明末的财政运行、拨军修坟与明末的军事动员和阖门自杀与家国一体的命运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明末外戚家族与皇权、国家命运之间的内在关系。明代外戚素有“最为孱弱”一说,确实,在国家制度框架内外戚受到很严格的约束,同时外戚又因系皇家亲族,享受着国家赋予的尊崇地位,呈现出明显的“与国休戚”的特征。文章认为明代的国家制度设计,是为了防止外戚以其特殊的身份影响到国家的正常秩序和皇权运行,但当国家面临危机之时,外戚作为最高统治阶层的一部分,又会化身为国家秩序的坚定维护者。对专制皇权下家与国的关系,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黄宗羲等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本质,对皇权专制下“家国一体”的批判,由此也激发了他对“民本主义”和近代启蒙思想的思考,他认为国家建立的目的,就要分权制衡,打破天下乃一家一姓的皇权专制,天下应该是天下人之天下。当然,黄宗羲这样的思想在明清之际只是灵光乍现,很快消失在重新组建起来的清朝新的皇权专制体制之中。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明代州县军户的制度设计与群体身份变迁研究”〔18BZS065〕的阶段性成果,见《史学月刊》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