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复试方案
(社会公布版)
一、进入综合考生的要求
(一)综合考核名单
1. 根据外语成绩合格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依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1:2的比例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若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等额综合考核仅限于合格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关于调剂。若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院可进行调剂,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二)报考资格复审
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考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2.往届硕士考生: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学位认证报告,《2021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二、准备工作
(一)学校、学院准备工作
1.考场消杀:做好考场环境的消杀等防疫工作。
2.入校及离校:学院至少提前1天将参加综合考核学生名单及进出校园时间报保卫部备案(若周六、周日进行综合考核,周五需进行备案)。
3.学院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4.紧急情况工作预案
①体温异常处置。如发现体温≧37.3℃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由校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参加综合考核的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核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进行综合考核。允许参加综合考核的可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核,信息化管理处做好图像实时传递工作,综合考核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同时现场考务人员通知当天保健医生,校医院拨打120及时转诊发热人员。校医院转诊医生进行跟踪、上报。
②疫情形势突发处置。如果考生或学校所在地区出现中高疫情风险或局部地区出现疫情风险,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学校将视疫情情况调整综合考核方式。
(二)考生准备工作
1.考生入校。保卫部负责考生入校时测温、查验考生相关材料,维持秩序,考生陪同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考生统一从我校东门入校,入校时需查验的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② 综合考核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2周以上者(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2周以上),可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综合考核的笔试和面试。
三、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1.综合考核方式:线下综合考核。来自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由学院安排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与线下考生同步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
笔试1门,时间3小时,百分制,各专业考试科目范畴为专门史(北方民族史)、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近现代史/近现代民族关系史)、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通史·清代民国)。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
面试。时间20分钟/人。由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等。面试包括自我介绍、抽题答题、自由问答等。
资格审核和笔试时间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中国史-中国古代史 中国少数民族史 |
4月27日 14:00-15:00 审核 15:00-18:00 笔试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中国史-专门史 |
4月29日 8:30-9:00 审核 9:00-12:00 笔试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
5月10日 14:00-15:00 审核 15:00-18:00 笔试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面试时间、地点: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中国史-中国古代史 |
4月28日9:00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中国少数民族史 |
4月28日9:00 |
文华楼西区1330室 |
中国史-专门史 |
4月29日14:00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
5月11日9:00 |
文华楼西区1327室 |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办法
(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院录取非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和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不能超过本单位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四)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专业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公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录取结果负责。
五、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各项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拟录取名单。
学院网址http://history.muc.edu.cn/history/index.asp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综合考核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过程和考核内容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于违纪违规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定向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七、监督与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按照综合考核工作规程,切实维护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对招生考试录取中出现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等构成犯罪行为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学院邮箱:L68932813@163.com 学院电话:010-6893281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68938708
八、信息报送
5月15日前学院向研招办提交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复试材料。
九、其它事宜
1.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2.本方案由历史文化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