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1.设立目标
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和外语高层次人才
2.选拔对象
从事外国语言文学、外语复合型专业及国际区域问题学习或研究的在校生。
3.选拔名额
2014年计划选拔1350人。
4.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5.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6.项目类别
本项目由“外语人才”、“外语复合型人才”、“课题研究人才”三部分组成。
“外语人才”申请人须进行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含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11个专业)学习的在校生。
选派类别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英语专业除外)、联合培养硕士生(英语专业除外)。
“外语复合型人才”申请人须为“外语+专业”或“专业+外语”的在校生,即原为外语专业本科/硕士毕业,现为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非外语)专业硕士生/博士生,或原为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非外语)专业本科/硕士毕业,现为外语专业硕士生/博士生。
申请人须根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通过所在单位与外方合作渠道申请。
选派类别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
“课题研究人才”申请人须为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的在职人员,申报事宜请参照有关部门通知。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相应身份类别选派办法(《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按照相应身份类别选派办法《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或《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
鼓励以上三部分申请人首先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相关申请事宜请查询国家留学网;如留学目的国为“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未涉及的留学国别,则可直接申报本项目。
三、“外语复合型人才”项目申报方法
1.程序:采取“先报项目、后报人选”的做法。
(1)学校须先行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外语复合型人才中外高校合作培养方案”及选派计划。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各校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
(3)各校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负责选拔推荐工作。
2.方案的要求
“外语复合型人才中外高校合作培养方案”应为国内外双方实质性合作方案/协议复印件,并提供要点介绍。
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选派计划应在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基础上制定,应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涵盖培养目标、选派人数、留学期限、课程设置、及学分互换标准等具体内容。
3.校内审核程序
(1)院系根据已签订的中外高校合作协议制定“外语复合型人才中外高校合作培养方案”。
(2)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对方案进行审核
(3)我校将方案报留学基金委
(4)如项目获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则根据项目开始申报
四、与其它渠道的关系
2014年申请人可根据自己制定的留学计划及申请准备情况,按照项目选派办法自行选择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如已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则不论录取结果如何,不得再申请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五、申报时间
2014年3月11-14日
| 报 项 目
| 院系根据现有合作协议制定 “外语复合型人才中外高校合作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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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18日
| 研究生院审核培养方案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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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 国际合作处审核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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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 将通过校内审核的合作培养方案上报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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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 校 内 初 审
| 学生个人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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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 各院系将申报该项目学生进行初选,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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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16日
| 研究生院审查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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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 国际合作处会同研究生院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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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20日
| 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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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4月27日
| 网 上 申 报
| 被推荐学生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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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 被推荐学生向国际合作处提交院系签署推荐意见的《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表格及电子版)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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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5月6日
| 国际合作处复核网申材料,在线输入院系推荐意见,代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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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 研究生院做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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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9日
| 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及校函上报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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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后
| 评审、录取
| 申请学费资助学生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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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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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月
| 后续
| 研究生院办理同意派出函、英文在读证明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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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1.相关链接及申报说明
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5be768f138bb4d5a809fdb28fb7b5750.shtml
请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的规定和要求准备材料。
所有纸质版材料提交之前,须自行扫描成电子版,以便网上申请。
2.材料要求
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完整纸质材料,按顺序排列。
除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材料外,申请学生须填写《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可暂不填写,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
各院系负责出国留学事务的老师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录取结果于2014年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也将发放至我校。
(附表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